服務對象
符合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.0 之個案
- 65 歲以上失能老人
- 50 歲 以上失能身心障礙者
- 55 歲以上失能原住民
- 50 歲以上失智症 患者
並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派員實際「照顧管理評估量表」 評估後,CMS 達到第 2 級以上者
服務內容
- 符合上述資格並有實際送餐需求長者,由照顧管理中心轉 介送餐服務單位提供送餐到宅服務。
- 但長者已有居服員提供備餐服務者及家中白天已有照顧人 力者,不予核定送餐服
(資料來源:台北市政府衛生局-長照服務內容)
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/News.aspx?n=F6F7A595359D9597&sms=824683C75F5DE2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