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能者生活輔助器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

失能者生活輔助器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

服務對象

符合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.0 之個案

  • 65 歲以上失能老人、失能身心障礙者
  • 55 歲以上失能原住民
  • 50 歲以上失智 症患者
  • 並經本中心派員實際「照顧管理評估量表」評估後,CMS 達到第 2 級以上者。

服務內容

  • 申請補助項目未獲政府其他醫療補助、社會保險給付或其他相同性質(輔助器具)補助者。申請居 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者不得重覆申請「臺北市協助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屋補助辦法」補助 。

二、曾申請輔具補助者,須已超過輔助器具之補助年限。

申請方式
以電話聯絡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;聯絡電話:(02)2537-1099
(資料來源: 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/News.aspx?n=F6F7A595359D9597&sms=824683C75F5DE25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