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托顧服務

家庭托顧服務

服務對象

符合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.0 之個案

  • 65 歲以上失能老人、失能身心 障礙者
  • 55 歲以上失能原住民
  • 50 歲以上失智症患者者

並經長 期照顧管理中心派員實際「照顧管理評估量表」評估後,CMS 達到第 2 級以上

服務內容

將需要照顧者白天送到托顧家庭,由照顧服務員提供以下服務:

  • 身體照顧服務:包含協助如廁、沐浴、穿換衣服、口腔清潔、 進食、服藥、翻身、拍背、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、上下床、陪 同運動、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。
  • 日常生活照顧服務: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滌及修補、文書服務、 備餐服務、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須用品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構、 文康休閒及協助參與社區活動等服務。
  • 安全性照顧:注意異常狀況、緊急通報醫療機構、協助危機事 故處理及其他相關

(資料來源:台北市政府衛生局-長照服務內容)

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/News.aspx?n=F6F7A595359D9597&sms=824683C75F5DE2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