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間照顧服務

日間照顧服務

務對象

符合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.0 之個案

  • 65 歲以上失能老人、失能身心 障礙者
  • 55 歲以上失能原住民
  • 50 歲以上失智症患者者
  • 並經長 期照顧管理中心派員實際「照顧管理評估量表」評估後,CMS 達到第 2 級以

務內容

將需要長期照護的家人白天暫時日間照顧中心,接受日常生活照顧同時讓照顧的家屬得到喘息。

一、個案照顧管理(含午餐、點心、午憩等服務)。
二、生活照顧服務。
三、協助及促進老人自我照顧能力。
四、辦理老人教育休閒活動。
五、提供福利、醫療諮詢及轉介服務。
六、舉辦老人家屬教育方案支持團體及聯誼性

(資料來源:台北市政府衛生局-長照服務內容)

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/News.aspx?n=F6F7A595359D9597&sms=824683C75F5DE2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