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顧者要休息,長照機構喘息幫忙你

照顧者要休息,長照機構喘息幫忙你

長照2.0為了保障聘僱有外籍看護工之家庭,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共同推動「擴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」,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照顧者,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等級為第7級或第8級,可申請喘息服務,若民眾有相關需求之,可多加利用。

    補助標準按長照等級區分,第二級至第六級3萬2340元、第七級至第八級4萬8510元,政府同時依據身份資格提供補助,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,中低收入戶補助95%、民眾自行負擔5%,一般戶補助84%、民眾自行負擔16%。此外,接受機構收容安置,或已僱聘外籍家庭看護工之第二級至第六級之個案,看護工協助未滿一個月者,不予給付補助。

 (資料來源: https://1966.gov.tw/LTC/cp-3641-50635-201.html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