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勞保局打殘廢給付官司

與勞保局打殘廢給付官司

  前回故事,談到與國稅局打官司,這回來談,與勞保局打官司的故事。上一回故事有談到,我的脊椎曾開刀五次,病因是椎間盤壞掉兩節,所以已挖掉,補入骨頭,目的要融合(骨頭與骨頭長在一起固定)三節脊椎骨。人類的腰脊有五節,所以我的腰脊有三節已融合成一長節,不能彎曲。
  依勞保條例殘廢標準規定;人體腰椎彎曲範圍,喪失1/2以上,屬七級殘廢。脊椎骨如有任何開刀或變形, 屬十二級殘廢。
依醫學文獻記載,人體腰椎正常彎曲範圍,約為85度。換句話說;如腰椎彎曲範圍喪失42.5度以上(85/2=42.5),就符合七級殘廢。人類腰椎只有五節,我有三節被骨頭融合,長成一長節,這三節腰脊不可能彎曲。彎曲範圍喪失3/5,醫生再怎麼鑑定都會一樣;3/5>1/2,這不須什麼高深的醫學知識。所以我的殘廢理賠,分別向南山、中國兩家壽險公司及勞保局三個單位提出,都以七級殘廢,申請理賠給付。申請文件中,我又附了兩家醫院之腰脊彎曲範圍喪失3/5之鑑定報告。
  所以本案加上兩家保險公司及勞保局之鑑定及審案之醫師就有5位。
  鑑定結論:其中有四位醫師的鑑定報告,都表示,我腰椎彎曲範圍喪失 3/5,超過1/2。 所以南山、中國兩家保險公司,都順利理賠七級殘廢給付。只有勞保局以十二級殘廢理賠。拒絕以七級殘廢理賠。
  最後只好到法院打官司。因為準備打官司之前,請教很多律師,但發現找不到專打殘廢官司的律師。最後自己上法院打官司,沒有請律師。其實這種官司也不難打。關鍵就在醫師的專業報告。本案專業醫師有五位,四票對一票。官司辯論庭上,勞保局代表的辯論詞,只有五個字;『詳見答辯狀』,幾乎無言認輸。當庭還拿新式申請書,要我重新申請七級之殘廢給付。言下之意,被告勞保局官司已認輸了。當庭我心想,這下妥當了。法官當庭裁示:辯論終結,下星期宣判。
  約兩星期後,也順利收到判決書,打開一看,竟然『敗訴』。敗訴理由:簡單一句話說:咱們法官尊重勞保局決定!(這種心態何必設置法院)
  一般人,很少有機會會上法院,也不是很清楚法院的生態,但總會知道,法院是公正、講理、講法的地方。原來法官也可以這樣判決。

張得文會計師(本機構董事長)2012、7、1 撰,2021、5、8 重貼